PG电子
《简明国际商务》(第4版):第二章 国际商务合作的“4C”规律21-23PG电子技巧
《简明国际商务》(第4版):第二章 国际商务合作的“4C”规律2.1-2.3
历史的演进,总是伴随着人们对历史的不断反思。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随着人类对自身生存环境的认知能力的持续提高,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和交融,规模越来越大,程度越来越深。
因而,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经济相互依赖的网络中去,不仅是发达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措施。
国际经济关系发展变化及今,无论是从量上还是从质上考察,都有着前所未有的新特点和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
那么,从纷纭的运动形式和变化特征中揭示出普遍规律,不仅有利于填补经济学科理论研究的空白,而且对于运用一般规律,扩展、提升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经济贸易实践,学会国际商务的重要知识、经验与方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经济关系的相互依赖日益深化,国际经济协作的领域与规模不断扩大,层次愈来愈复杂,活动也愈来愈频繁。尽管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如国家、地区、集团、企业、个人等有所不同,交往的方式和过程也有差别,所追求的目标与利益不尽一样,但是,从这些行为主体的具体国际经济活动中,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一些带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国际经济活动中的这些带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即国际经济矛盾——Contradiction、国际经济竞争——Competition、国际经济协调——Coordination和国际商务合作——Cooperation,这四种现象,或曰四大方面,都是客观存在,称之为国际经济关系中的“4C”规律。
任何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行为,都反映着该行为主体所要追求的价值、利益和目标。
在经济行为的行为主体实现其价值、利益和目标的过程中,各行为主体之间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发生摩擦、冲突,甚至对立、争执,这些都是经济矛盾的表现形式。
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矛盾,是普遍的、大量的、经常性的存在。一个矛盾解决了,另一个新的矛盾又出现了,没有停息和完结。个中原因,不外乎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集团或企业在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时共同面临着有限的资源和市场,而且也由于如政治、军事、外交、宗教、习俗乃至不同文化意识形态等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影响,都可能导致国际经济矛盾的产生。
打破国际经济的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的新秩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世界经济繁荣与优化国际经济关系的核心问题。
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发展中国家之间尽管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相近,也存在不少经济矛盾。除少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友善,其外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缺乏资金和技术。
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相近,因而在商品生产上往往形成国家之间的产品重叠,发生相互争夺市场的不良现象。
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比较匮乏,能源、金融、通讯、交通等系统设施不够健全,加之意识形态、文化传统、民主自由、宗教信仰和内外政策的差异,这些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较为深重,给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带来较多的摩擦、与问题,构成不少实际困难。
但是,只要发展中国家坚持发展经济,坚持友好协商,不断寻求经济合作的新领域、新形式、新路线、新步骤,发展中国家经济交往中的矛盾定将得到妥善的化解。
人类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今天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开放已经成为普遍的政策与行为。
就一个国家而言,在国际关系上,对外开放的诸多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等,经济方面的对外开放,参与和发展国际经济关系,是最重要的内容。
国际经济关系的本质,是追求本国在国际交往中的经济利益。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不仅是各国之间在经济实力上的竞争关系,也是实行对外开放的主权国家以竞争者的身份进入国际之林,在国际经济竞争的洪流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地位和竞争能力,以实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竞争,是商品贸易的必然产物,不论社会制度如何,只要有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换,就必然会有竞争。
国际经济竞争,指的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各个行为主体,利用自己的长处取得优势的过程。不同国家的政府、国际经济组织、企业或个人,为了取得某种经济上的优势,在国际间展开经济实力的较量,而竞争就是必然的和自觉的活动。
当今世界的竞争机制,已经进入国际经济关系的全过程和国际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呈现出不同于历史的诸多新的特征。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国际经济竞争主要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竞争,它们之间互为对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随着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崛起和它们进入国际之林,国际经济竞争的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和深刻的变化。国际经济竞争的事主范围,不仅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国际经济竞争的结构性变化,其次是国际经济竞争的范围和程度日益广阔与深化。
国际经济竞争已经从国际商品市场的竞争扩展到了生产要素市场的竞争,如资金市场的竞争、信息市场的竞争、技术市场的竞争、劳务市场的竞争,等等。
再次,国际经济竞争的结构性变化表现在竞争策略的变化上,尤其是表现在产业结构的发展策略上。
在国际投资方面,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进程,发达国家为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逐步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其中也包括污染环境的机械、化工企业和某些金属工业。
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则大都争取占据高精尖科技领域。为了减轻对发展中国家的依赖,在一定的时期之后,发达国家也开始加重对能源、原材料工业和现代集约化农业的经济策略比例。
发展中国家成长为新兴工业国家之后,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优势变作过去式,产业结构的转轨升级不断地产生,在科技、医疗、数字等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方面加强了竞争的实力。发展中国家为了避免国际市场上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价格下跌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也尽力调整电子、钢铁、化工等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加工深度,且选择附加值高的工业制成品的出口。
国际经济竞争的结构性变化,还表现在竞争方式与手段上。经济竞争,也有产品的非价格竞争方式,如质量竞争、花色品种竞争、技术竞争、服务竞争、信誉竞争商标竞争、信息竞争等方式。
随着微电子技术、数码技术、激光技术、新材料技术、机器人技术以及生物工程学等方面的突破,包括既有工业产品的升级如盾构掘进技术、无人航行技术、自动化机床技术的产品应用等,新的知识密集型生产行业和部门兴起,也为一些传统工业更新改造提供了技术基础。
日益飞速发展的新技术是人们认识到,生产者手中所拥有的技术先进与否,是竞争实力与优势的极为重要的关键之一。离开了科技的进步,离开了科技发展的新成果、新成就,无法实现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无法实现人力的节省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因此,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谁能在技术上取得领先的成功,谁能先行掌握高科技领域的支配权,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优势,谁就能在国际市场的经济博弈中把握主动权。
知识密集型生产部门,指的是拥有大量研究设计人员骨干队伍的部门,也指的是在产品中科研投入和试制费用占有很大比重的部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知识密集型产品的出易额中占有绝对优势。
据统计,1965年,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美国、加拿大、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卢森堡、荷兰、挪威、瑞典、瑞士、日本等15个国家出口的全部知识密集产品,其总价值仅为 164亿美元,而到1982年,增长到2015亿美元。
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的发展,欧、日在高科技产品市场上逐渐成为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甚至在产品的新颖度、产品的使用性能、质量的可靠性、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最重要的竞争能力指标上,不少超过美国的。
令人注目的现象是,在高科技市场上,除了传统的发达国家外,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巴西、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台湾地区等,也在快速成长,疾速跟进,投入到高级的产品竞争中。
高科技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部门如繁星映天,全球性竞争日益激化。当然,这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进步的潮声。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跨国公司,采用灵活的全球化经营战略和机智的扩张手段,将其经营活动布局到世界各地和各个经济领域,对金融、生产、贸易等方面的国际化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世界经济关系和国际经贸交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发生了较大的新变化。参加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和企业迅速增多。
除了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外,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步伐加快,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也不断加入海外直接投资的行列,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进入海外直接投资市场。
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和范围,也产生了新的变化。过去由巨型跨国公司独霸的海外直接投资市场,变成了众多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跻身演出的舞台。
现实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积极地建立和培育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重大抉择。
知识产权投资,渐而成为国家和地区、成为跨国公司和巨型财团发展经济竞争能力的越来越重的砝码。
在眼花缭乱的当今世界,如果排斥了知识产权和新型科技,就根本谈不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和韩国,之所以能够从工业技术落后的谷地一跃而居于生产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高巅,成为屈指可数的数码产品出口国,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通过多种渠道开发智力,进行了巨量的研究性投资。
日本和韩国的高科技产业,首先得益于政府在宏观管理上实施的全面战略,建立的行之有效的全面规划。
其次,是它们重视相关方面的教育投入,在基础教育上鼓励创造性思维,在行业精英教育上,注重依照成绩给予较多的提升机会,促使高级科技人才的数量日益增多。它们也特别重视新型科技教育的质量,促使相关科技人员在于他国的横向比较中也在较高水平。
其三是日本和韩国在决定研究重点、投资战略教育计划时,优先考虑的是那些占据国际领先地位的项目,并使之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其四,是日本和韩国鼓励大型新兴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从事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也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参与。在欧洲共同市场国家中,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集中在几千家大企业之中,日本和韩国却使中小企业得到更多的鼓励,而且获得了可观的效益。
新兴科技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均在证明,科学技术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智力投资的竞争。人类智力的充分发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在国际经济实力的较量中,教育系统敢不敢、能不能突破传统,开拓创新,已被证明将在国际竞争中越来越起到决定谁胜谁负的作用。
国际经济协调,指的是国际经济关系中不同经济行为的主体,为了解决相互间的矛盾与问题,通过对话协商、联合会谈、双边多边谈判、经济外交、政府首脑会议、国际调解、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等方式进行协调,以求得一致认可的一种机制。
国际经济协调作为一种国际经济机制,它的肇端,应当追溯到联合国及其经济社会发展组织的建立。
在二十世纪中叶,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实现国际经济协调机制作用的国际组织相继应运而生,如石油输出国组织、七十七国集团、西方七国首脑会议、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国际之间的商品生产国和进口消费国组成的国际经济组织,如国际咖啡商会、国际可可商会、香蕉出口国联盟等。
国际经济协调的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的协调、经济指标的协调、经济信息和经济政策及行动的协调、关税的协调等。
国际经济协调的领域扩大和增加迅速,不仅包括国际贸易、国际信贷、国际投资、国际科技、国际劳务、国际发展援助等发展方面的问题,而且已涉及到全球性共同发展的利益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打击国际、禁毒、消灭爱滋病及癌症等。
人类社会的“疑难疾病”长久存在,危害发展,只有在国际范围内加强协调,才有可能找到避免危机的解决之道。
随着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不断运行与完善,不仅有利于日益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过程,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持续而稳定的发展,也更有利于促进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合作的优化。
宏观看来,国际商务合作,是国际间不同经济行为主体如国家、集团、经济组织、企业等为了实现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进行组合与配置的经济机制。这种机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关系运行中出现的新事物,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与正向结果,是人类经济生活全球化的必然趋势。
诚然,商品的国际移动,即商品对于一个国家的输出和输入,也蕴含着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但它反映的是生产要素的间接移动,远远不能取代生产要素直接移动的功能。
根据生产要素国际移动的特点来定义,国际商务合作的主要内容与方式,应当包括:
国际投资合作、国际信贷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国际信息合作、国际劳务合作、国际经济援助、国际工具租赁、国际资源开发等方式。
其中,国际劳务合作包括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流动、国际旅游管理、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等,资源开发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和建立产业类型开发区等。
只有主权国家才有可能坚持平等互惠的原则,才能保护合作关系中的主体权利;只有坚持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才能使一国经济与整个世界经济正常地连接在一起。
从经济上看,国家的对外开放,不仅包括商品的跨国界流动,还包括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所以,一个国家在研究和制定对外开放的决策时,不应该只考虑对外贸易一个方面,应该同时关注如何加强多领域的国际商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善一个国家在全球经济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才能充分利用国际商务合作这一有效的国际经济运行机制,促使国民经济出现持久的良性循环。
国际商务合作的项目领域是广泛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也是复杂的,而且合作的期限往往较长,需要有保护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则,需要签署完善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否则,合作各方的积极性和项目的实施就难以稳定维持。
纵观全球,国际商务合作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可违拗的历史潮流,在国际之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对于改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都是极其重要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的经济发展历程证明,国际经济关系在其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国际经济矛盾C1、国际经济竞争C2、国际经济协调C3、国际经济合作C4等四个方面的运行普遍、大量地存在。
由于它们的运行又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而,认识它们之间的客观联系与运动的规律性,有利于国家和地区等经济主体适应国际经济活动的要求和确定对外经贸商务的正确决策。
那么,国际经济矛盾C1、国际经济竞争C2、国际经济协调C3、国际经济合作C4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和规律性呢?
在宏观上,国际经济关系总是处于竞争、矛盾、协调与合作的混合状态之中,呈现相互交织、相互渗透与错综复杂的关系。
一个国家、集团、经济组织或企业,为了获取经贸商务的特定价值、利益和目标,必然先要进入国际之林,以竞争者的身份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复杂的国际经贸商务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个经济主体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始终取得竞争优势,而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表现为商务摩擦、冲突或对立等状态。为了防止矛盾加剧,需要及时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最佳办法,是运用国际经济协调机制。
在国际经贸商务的运行过程中,“4C”之间的关系也同时伴随着一系列的特殊性。
由于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全球性科技进步,不断创造出新的经济利益,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日益深化,国际经济之间利益相符的领域,也不断产生和变化,其间,某种竞争同时又是某种合作,某种合作同时又伴随着某种竞争。
某个国家,为了突破本国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需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可是,这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存在着国际竞争的关系。
一方面,许多国家具有共同需求,这个国家因此就面临着众多强大的竞争对手,这样就对这个国家的竞争地位和竞争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项目能否最后达成协议,并非一厢情愿之事,既有本国的需求,也有他国的选择,要在竞争中确定和实现能否最后达成目标。
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即使达成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合作协议,这种合作关系能否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使双方都能获得经济利益,还要依靠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实力才能实现。
因此,仅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来看,当中既有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也有合作中的竞争现象。
鉴于国际经济竞争日益加剧,在国际经贸商务活动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某个经济主体一开始参与某个领域的商务竞争活动会遇到矛盾,建立合作关系之后也可能出现新的矛盾。矛盾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各不相同,有的矛盾通过协调可以缓解或消除,有的矛盾即是通过协调也可能难以解决、甚至还会激化。
因而,合作与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合作可能带来新的矛盾,矛盾通过协调与竞争也可能引发新的合作。合作者之间在某种利益和目标上有矛盾,在其他一些利益与目标上却有可能取得合作。
对国际经济协作中,对相互关系的不平衡和矛盾问题进行调控、调节、调解、调整、协商和监督,已经成为国际经济领域各个事务主体之间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许多国际经济组织,就担负着协调与处理国际间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全球经济所需要解决的各种具体问题。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跨国公司中心等国际经济组织,负责协调与处理有关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问题,消除国际资本流动和技术转让的障碍,以及协调和处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各种矛盾与纠纷。
在国际经济的具体运行中,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差异,也会对国际经济竞争的开展、矛盾的产生与解决以及经济合作的进行,带来重大的影响。
正当的竞争活动可以促进企业活力,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不正当的竞争活动会对经济发展产生抑制和破坏作用,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比较重视确立企业之间的竞争规范,以保护正当竞争与制止不正当竞争。
为了保护正当竞争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调整竞争关系的各种法律、法令和法规,对于吸引投资,打消外商顾虑和协调处理矛盾与冲突,对于促进中外经济合作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是当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商务合作关系能否持续、稳定地发展,有赖于各方竞争地位和竞争实力的提升,有赖于协调的促进和矛盾的化解。
国际经济关系中的“4C规律”,反映了国际经贸商务中普遍的、必然的内在联系。
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运行中,任何一种经济行为,如某个经济问题的解决或某个项目的实现等,都反映了某个国家、集团或企业这些经济行为主体所追求的特定价值、利益和目标。
在经济行为主体实现其价值、利益和目标的行动过程中,该行为主体将会遇到其他行为主体的支持或反对,它们之间的矛盾或冲突就难以避免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证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之间会产生矛盾或冲突,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之间也会产生矛盾或冲突。
国家之间的矛盾或冲突是客观存在,然而并不排除双方的和平共处与经济合作。国与国之间在某些利益和目标上是矛盾或冲突的,在另一些利益与目标上却有可能取得合作。
合作与矛盾冲突也是不停地在发展变化的,合作可能转化为矛盾或冲突,冲突也可能引发新的合作。某些国家之间的矛盾激化,可能导致其他国家的接近,甚至出现新的合作或结盟。
在相互依赖日益深化的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国际经济协调是至关重要的解决矛盾或冲突的方法。不仅国家、集团、企业等相互间的矛盾或冲突需要通过协调机制来解决,很多全球性的重大经济问题,更需要通过国际经济协调来进行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随着全球经济商务合作日新月异的新变化,国际经济协调已成为世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世界各国,已相继表现出对国际经济协调的高度重视与依赖,国际经济协调机制也已呈现出不断提升能力的趋势。
只要国际间对全球经贸商务的保驾护航坚持不懈地努力,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消除国际经贸商务活动中的矛盾或冲突,推动经贸商务合作的有效实施,形势必将越来越好。
巴黎雷欧:GLC(Galerie Leo et Co)创始人,著有《国际谈判哲学》(法文版)《国际谈判实务》(华文版,多家考研机构参考书)《跨国公司内部谈判效益论析》(法文版)《法国现代书画艺术评论》(英文版3 卷)《远东文化艺术》(法文&华文)《情绪管理十二讲》(英文版&华文版)和《雷欧带你认识法国》(英文版)《雷欧带你认识巴黎》(英文版)等书籍。
本书是广东高校本科和研究生相关专业推荐读物,也是工商贸易类专业考研辅导用书。全书具有国际视野,论述深入浅出,在当代国际商务理论和国际商务专业技能方面多次被评为优秀书籍,助力商贸专业人士通晓国际商务环境和规则,熟悉跨国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用于培养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和政府管理部门等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跨国企业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商务谈判、国际法律实务的国际化、复合型和创新性人才。